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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我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我能否享受与他们在编人员一样13个月工资的待遇2019-01-0808:54:290来宾法律问答顾问  工资待遇问题,特别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是员工关系管理过程中经常碰到的问题。从全国性的劳动立法上来看,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均没有明确的规定,从《女职工保护条例》以及计划生育保护的相关立法中也没有看到关于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的明确规定。但是,今年7月1日将要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但是,《社会保险法》还没有实施,就目前来看,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主要是按照地方的生育保险规定执行。例如:北京市《北京生育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该《条例》的内容规定具有代表性。但是,该规定与将要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是相冲突的,因为标准不一样,前者是职工本人的工资标准,后者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  依据该《条例》的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因此,关于该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公司可以先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规定向其支付基本工资。待生育津贴申报下来之后,平均到其相应的产假月数当中,与之前支付过的产假工资相加,若低于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再由公司一次性补足差额即可。  总而言之,该女职工提出的质疑并不存在法律问题,公司应当按照其正常出勤向其支付产假工资待遇。若该女职工一定要公司按照正常出勤向其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那么公司也可以先行支付。公司足额支付后,再领取的生育津贴无需支付给员工。2019-01-0709:27南宁法律问答顾问在劳动合同中,福利待遇指的是和签约员工一样的,福利是指五险一金或休假时间,待遇是指过年过节发放物品等。一、一般早劳动合同中都会对工资的构成以及工资发放的时间做具体的规定。二、公司发放的福利包括在中秋节发放的月饼,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等。2019-01-0710:41贵港法律问答顾问事业单位退休后的待遇发生纠纷可以直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2019-01-0804:47相关咨询推荐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需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公务员,那么在服务期内是不能辞职的。9个解答事业单位合同聘用这些约定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可以不受这些条款约束3个解答事业单位聘用期内辞职单位会有你的档案3个解答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问题单位人员聘用2个解答拓展阅读推荐解读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劳动关系2011-01-21事业单位转制职工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订立2011-01-17事业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5-27 03: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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