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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做了六年,现在公司不给我续签合同,赔偿应该按照什么赔偿,赔偿金我应该什么时候能拿到,当时公司给我签了解约合同,说需要我再去把之前的东西还回去,才能做下一步流程这个对吗?

其他 2020-05-27 22:4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有劳动合同?这是应该续签合同的,而且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内容进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追偿会存在困难,事情过去多久了?还有什么证据手上?如果其中的有关程序的细则不知道的话,电话号码在我头像首页,我可以发表相关看法和指导建议帮你及时维权。
  • 公司不续签,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你好,赔偿6个月的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 应当是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赔偿,但是你签了解约合同,还得看你们的合同上是怎么写的。
  • 这个流程是不对的,具体还需要考量您之前已经跟公司签过几次劳动合同
  • 单位不予续签的,劳动者可以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本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需要按照你的工龄发放经济补偿金,你工作六年补偿金为6个月工资。公司让你交还东西属于离职工作交接的要求,你需要在离职时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抄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可以要求补偿补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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