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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县甲公司与B县乙公司于7月3日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7月18日在B县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这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与之解除合同。7月23日运输过程中发生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损毁。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给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问题:①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5分)在解除合同的前提

其他 2020-05-29 2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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