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设计收费在合同中约定设计费计算条款如下:1、设计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制订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指导价X中标费率(70%)计算,计费额为恩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结果。具体设计中有复用设计,业主要求设计费计算要考虑按收费标准中第1.0.15条计算设计费,具体条款如下:1.0.15 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需要对原设计做局部修改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设计公司不同意执行1.0.15条,理由是合同中设计费计算没有包含这一条款。业主的理由是合同规定执行的收费标准中有这一条款,而设计中有复用设计,所以应该执行。请问应如何执行合同。

其他 2020-05-30 11:40 人浏览
共0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无相关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