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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通过中介所找的小时工工作,说好的是30每个小时每个月20号发16元/小时的工资,月底发14元/小时的差价。可是快发工资了通知25号发16元/小时的工资,14元的差价月底也没给拖到第三个月底发了两个月不到的14元/小时的差价还扣0.87的税本来是490/14=6860可是扣0.87的税后发了5968元如此合理合法吗可以到当地工商局起诉他们吗

消费者维权 2020-10-09 14: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应该是不合理的。如果中介合同没有约定,就不要给。即使中介合同这样约定,也是不行的。因为这样约定违反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经济补偿的工资是指的税前工资,而且单位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也是需要报税的,可以平分到各个月份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您好,起诉的话需要去当时法院。
  • 你好!建议及时保存好证据,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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