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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于4月13号入职公司,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入职前说好工资是在次月的15到20号发,5月20号后,没发,中间三次咨询工资发放的事,老板一开始说好,后来说迟点,最后说再下个月,期间,老板多次要求休息日加班,加点,入职前,说好有15元/时的补助,后来提及又否认,工作不愉快,于5月29号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老板不肯批,请问我可以直接离开公司,申请仲裁吗?

仲裁 2020-06-02 10: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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