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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我不想做了,想自动离职,还可以拿到上个月的工资吗?

其他 2020-11-21 0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员工自动离职的,按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工资的。2、如果因为员工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3、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可以,劳动者付出劳动依法有获取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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