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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高三学生,学校属于民办私立学校,然后情况是这样的,1,两年前,我因为处对象,被记了个过,我们学校是在小区里面,我在公交车站亲了一下我对象,被出来吃饭的德育主任看到他就给我记了?我想问学校有权利嘛?就是学生在公交站,也给记?2,前几天学校晚饭给的不够,经常性的不够,那天20多个人吃饭,就给了六七个人的量,去食堂要,然后给我们盛了一盆饭,不给菜,然后我们当天晚上由我带头在家长群里反应了这个情况,学校校长主任看到也不给回复,然后就跟班主任吵.3明天应该要交1375,其中有晚课费和晚自习,还有周日补课,这三个有很多同学没上没参加,学校自己本身就是强制性的,为此特意还在疫情期间开了一次家长会,家长说不去不交行吗?学校不回答,继续说自己的。我想问下律师,就是他可以不给我毕业证吗?就是因为我有处分,再加上带头反应情况,学校有权利不给我吗?我的毕业会考是过了的!!!再一个就是我们这钱可不可以不交,因为有许多同学会参加单招考试,然而学校是按这6月份一整个月收的钱,我们大家都不太想交,

其他 2020-06-05 02: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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