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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的时候签了和公司劳务合同,签完了没有给我一份。公司说的是:工资底薪加提成,200的全勤奖,还有加班补助,上班满六个月才买五险一金。一个月保底3000(要求满勤),请假不足3天保底1500,以实际业绩来核算,工资不足保底补足保底。我上了一个月班,虽然每天按时按点打卡上下班,但是下班了之后公司会私下组织加班。并没有加班补助。上一个月班“请假”一天(实际情况是迟到了半个小时,公司主管要我填请假条,改成了请假)。然后公司没有扣除全勤奖,而是扣了我全部底薪,只发提成。月初我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我上完一个星期才可以走。请问公司的这些规定,工资扣除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其他 2020-06-05 08: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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