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5月18日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对方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对方全责。医院判定轻伤。今天到保险公司处理,仅赔偿医院检查费及电动车维修另加14天误工费,电动车是新车(刚买两个月3500元)。我想问一下,我能否要求补偿14天以外的误工费及陪护费

其他 2020-06-07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产生误工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对方的误工费。如果受害者的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损失也可以一并要求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追尾对方全责的事故原则上不会赔偿误工费的,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除非事故的车辆属于营运性的车辆,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 如果是运营车辆且有完备的营运资格手续,那么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如果是私家车没有理由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