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三用于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四受害人及其亲属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五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六被抚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其其他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