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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老师,我因心脏疾病在一三甲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做CTA加心肌灌注检查,但在做之前没有做过敏试验,做的过程中造影剂外泄但为了成功检查没有停止注射造影剂(这是医生在造影室告诉说的),当天下午做完胳膊上包上了浸了药水的纱布和保鲜膜,在造影室外观察了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当时头皮发痒,第二天早晨发现脸肿脖子里有红疙瘩,晚上痒的睡不着吃了治过敏的开瑞坦,第三天早晨脸肿胀的更厉害从脖子到大腿都起了成片的红色疹子,因为是周日家附近的医院皮肤科没上班,周一上午去医院皮肤科就诊确诊过敏性皮炎。现在除了全身瘙痒外心脏部位不适感更加严重,我想咨询下,这属于医疗事故吗?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20-06-11 1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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