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和前妻离婚之后还在一起同居三年,这期间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吗?还有因为我的右手桡骨骨折手腕轻度变形不能做体力工作,收入勉强维持在2000左右。因为协商不好拖欠一年的抚养费,期间我有主动给,她拒收。可以减少吗?因为她要给孩子改姓,口头协议只要我答应以后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这些会左右法官的判定结果吗?

离婚 2020-06-11 10: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所谓抚养,就是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饮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父母与子女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则必须以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