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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上一家公司是4月2日离职的,原公司没有支付我工资;并且以4月照常缴纳了我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要求做抵消。这合理吗?

其他 2020-06-11 11: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样的行为是不合理的,社保要给你交,欠你的工资也要给你发。你是否考虑过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呢?一般这种情况你去劳动局投诉都是能够很快解决的,如果解决不了,你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当然,你也可以先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警告公司,这样的维权成本低也节省时间,效果也不错。网络上面沟通起来比较慢,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的,可以再咨询,希望能够帮到你
  • 通常4月缴纳的是3月份社保等,并不能以此抵消。
  • 没有支付你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合理,可以要求上家公司支付拖欠工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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