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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家的土地以前政府征收了,一直没有开发,我也一直种着,经历十年之后政府要用地,现在政府是否需要补偿我的土地差价,谢谢

征地补偿 2023-01-10 01: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政府征收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征地区片地价标准,每3年调整公布一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
  • 因为征地补偿产生纠纷的,经协商不能处理的,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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