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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06上户到女方家,2016年离婚,离婚我放弃房屋分割,2018年国家统征,请问我户口在那,土地也有,有房屋补偿款吗

离婚 2023-01-09 19: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是需要看当时拆迁正常的
  • 在司法实践中,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由于具备专属性,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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