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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家是东北的,现在青岛生活,公公婆婆六七年前在青岛买的房子,是贷款买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现在要办房产证,想把房子落在我的名下,我也是东北人,现在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我想请问一下,我要想把房子落在我的名下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证明。

离婚 2020-06-22 07: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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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人在申请贷款时,需要向银行提供该套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收入证明。如果贷款人已婚则应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未婚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单身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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