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感情不合,我要求离婚,但是老公不愿意。婚姻登记处也不给办理。假如我自杀死了,是谁的责任?

离婚 2020-06-30 15:5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可以去双方任意一方原籍地址民政部门办理; 二、诉讼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常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有孩子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八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如果一方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你好,生命是父母给的,要珍惜,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自己不懂的,可以委托律师帮助。需要律师帮助的,可以联系我。
  • 您好,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另一种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 切勿轻生,实在要离也可以通过起诉离婚。
  • 你好,一方不同意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
  • 您好,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诉讼离婚
  • 你好,请简单阐述您的诉求
  • 不要想不开,总有办法解决问题的。一方不同意你可起诉,一次不行第二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