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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 时间:2009年1月4日08:30 地点:上海xx机械有限公司铸造一课 当事人:铸造一课员工王xx 事发原因:现场领班要求本人在机械手运转的范围内操作倾注机(为倾注机浇注斗刷铝液分离膏,此时领班已开启了机械手。当本人刷铝液分离膏时,第一次机械手的运转动作被现场领班取消,第一次动作取消后机械手开始第二次动作运转,而对于机械手的第二次动作领班未做任何处理),致使机械手从本人后背挤压过来,将其推顶置前方倾注机,导致被热铝包灼伤背、右上肢、右手、头面部,热铝包内铝液温度约700℃,经本人呼救(呼救后昏迷)机械手被关闭,本人被同事从倾注机与机械手铝包中间拉出来(事后同事转告)。转醒后被送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医治。 请为本人分析本人都有那些需要维护的权益,本人都可享受那些待遇。 致敬

调解 2009-06-11 1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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