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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了一个房子,交了押金,交押金前房东未说明不租房的话押金不退。后面不打算租那个房子了,房东说押金不给退。并没有签合同。后面房东说,押金不给退,但是可以给你住四晚,就相当于在他那里消费了四天。我有疑惑:一:付押金前房东未说明不租房押金不可退。二:我们并没有签任何合同,属于口头协定。三:他要求我们要么不租不退,要么住四晚抵押金。这是否属于强制消费?

其他 2020-06-23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况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不存在违约则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 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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