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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任职期间老板要我担任分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改营业执照至今近一个月,因为报税问题,现又要求我担任税务负责人,我拒绝后老板要我辞职,当天就已经递交辞职单并第二天起未去公司上班了,总共上班工作时间将近两个月,发过一次工资,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否得给予我补偿,如何补偿?(我已要求公司尽快更换营业执照)

仲裁 2020-06-25 12: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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