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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上班路上发生车祸,已经认定为工伤,第一次治疗已结束,马上还要二次手术取腿的内固定,第一次治疗的医药费可以先报销吗?如何报销?

其他 2023-01-09 0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医疗费用的赔偿,依据实际的支出而定,职工可持医药费的单据进行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个人认为可以通过单位申请工伤基金承担。
  • 你好,可以就前期费用先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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