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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了,现在住院总共费用12000左右有医院票据,经民警调解对方只同意承担3000—4000医药费,那我该怎么办

调解 2020-06-28 14: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 个人建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您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 如果你受伤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鉴定后如果是轻伤,他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轻微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需要护理的可以主张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构成伤残有被抚养人的还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 你好,具体如果是人身损害,可以看是否构成轻伤,轻伤是刑事问题,鉴定伤残赔偿会更多
  •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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