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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到现在已经七个月了还没给结果,现在通知让周一去法院给调解,这样合理吗这样合理吗?

调解 2022-11-20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进行调解,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调解完毕。如果在庭审之前,原被告同意调解的,一般几个小时就可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法院一般会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法院进行调解时,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的,法院不会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调解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 原告不同意调解的,法院应该终止调解的程序,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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