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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2019年7月与深圳一金融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因经营不善未发放工资,员工提起集体劳动仲裁,然后该分公司杭州所在总公司因经济链断裂为由状告员工不予支付欠薪,在2020年5月14日杭州开庭,员工未到场。现在在浙江法院网上查询案件还是在审理中,请问这种情况,我们作为员工怎么做,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

仲裁 2020-06-28 16: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及时介入,帮您在一些程序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我们可以详谈下,我会尽最大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请问为什么当初没有到场?你们可以去询问一下浙江法院为什么没有判决。我的主页可以联系,我会全力为您解决问题!
  • 你好,可以为你维权的,现在进行到什么情况了
  • 你好,等待法院审理结果即可,原告未到场不会影响判决结果。
  • 你好,请问是总公司状告了员工吗?现在分公司欠薪是事实,作为分公司,其是需要承担支付拖欠的薪水的,该分公司无法偿还时,总公司是需要为其偿还的。现在即使总公司经济链断裂,也是需要支付你们工资的。具体情况,你现在的表述不是很清楚,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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