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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签名向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债务吗?

其他 2023-01-08 2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由公司承担公司财产,全体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在购买股权的同时,也相应地继承了公司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股东仍需承担公司债务。比如一人公司转让后不能免除原股东承担债务的义务,或者原股东在转让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仍然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你好,借款是否说明用途或者单位是否承认,要看借条内容
  • 你好,他和公司共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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