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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自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拖欠工资,2020年4月,因公司欠薪离职,工资问题与公司交涉,一直拖,不解决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告至当地劳动监察部门,2020年5月末公司支付部分工资后至今未解决,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7-03 07: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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