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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企业做事10年,前2天公司要求辞去我工作,公司人事部门也提及给我作出赔偿,过了一天就要求我签解除劳动合同,要我签名,但是没用没有清清楚楚写明陪多小钱,没有合理原因辞去我,只是大家讲个数目我听,我当时没有签名,过了一天,公司领导找我问话,话我算老几,言语有些恐吓,暗示我不辞工,就会调岗,或者调职位,变相减公司,或者令我工作难做,做不下去自动离职,公司就不用赔偿,但是以上状况我没有留下证据,我日后的工作我需要怎样,我需要暗中留取什么证据,我该怎样做

其他 2023-01-08 18: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被公司不正当原因辞退应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时,如果可以证实确实是不合理的话,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得到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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