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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10月6号进的公司,与2011年11月10日被公司领导以不住在公司为由把我口头辞退,而我与2011年11月14号以没签合同要求双倍的工资申请的劳动仲裁,而2011年11月27号收到公司以我2011年11月10日至今旷工为由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我到公司办理相应手续,三金是从2011年7月买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这都超过1年了我还能得到双倍的工资吗?

仲裁 2011-12-01 15: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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