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购房合同规定2010年2月交房,迟迟未交,于2011年5月在当地日报登报通知收房,因急于用房在开发房未取得任何交房手续的情况下交了配套费用,收了钥匙,现开发商仍未取得交房手续并且出现墙面渗水同时发现主体墙倾斜等问题,请问怎样维权,可否要求赔偿,同时在收钥匙后可否继续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征地补偿 2011-12-01 19: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是可以的,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 要求维修,如需帮助电联或来所面谈
  • 要求维修,如需帮助电联或来所面谈。。
  • 办理接房手续,不影响业主主张违约金。但是在办理接房手续时,开发商有可能要求业主将签字日期提前,业主应该拒绝,否则你便没有了逾期交房的证据。 对于质量问题,可首先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如果墙体倾斜等严重问题,可申请鉴定确认其是否符合建筑行业规定。如果不符合,可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开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