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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在盖州市妇幼医院就诊,发生输液反应,经过抢救,孩子现在看起来还好,我找医院要个说法,医院不给解释,态度生硬,说让我走法律途径解决。我想问一下,如果走法律途径,是由我来证明医院有责任,还是由医院来证明自己无责任

其他 2009-06-12 17: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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