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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已转正,有正规劳动合同,现公司以大专学历不符合公司的用人标准,业绩完成不好为由,要求我离职,并且不给我任何补偿,我要求n+1的补偿是否合理,怎样才能拿到补偿呢,如果公司调岗,我不同意,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感谢专业人士帮忙解答

其他 2020-07-09 16: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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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单位疏于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给予双倍补偿
  • 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不同意调岗公司开除可以要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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