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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院判了给抚养费,一直在给,可对方还要别的钱,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9-14 17: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按照判决的给付,如果是孩子的生活费普遍上涨等合理的原因,可以重新协商增加抚养费。 抚养权数额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上规定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包含定的抚养数额难以满足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等理由。

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父母也可以要求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相应的情形包含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而另一方能够负担抚养义务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
  • 那就去法院起诉解决。根据情况而定 主张
  • 你好,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执行。
  • 您好,按照判决进行处理支付
  • 您好,您只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支付抚养费就可以了。别的不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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