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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7月8号结束在公司的培训期,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于7月9号生效,7月9号工作结束后决定离职,并于7月10号与领导口头辞职,公司说实习期辞职三个工作日之后才能离职,我于7月13号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有急事,7月14号需要请假,公司说请假几天,离职就要延后几天,延后是否合理?我若14号不去公司上班,因旷工被公司辞退,对个人是否有不良影响?

其他 2020-07-14 08: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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