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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未婚生子,小孩还差一个多月满两岁,双方因感情和其他不合,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为了小孩以后的成长,五月份经双方协商同意,男方抚养小孩,女方有探视权(暑假和寒假)男方为补偿女方,同意付给女方十多万,分三次付清,双方签字盖好手印,结果第二天女方偷走男方协议书,并告知男方说协议书撕毁了,(女方怀孕期和生小孩两年都是在男方家生活,并由男方家父母照顾生活)现在女方以离开男方家,并要求男方补偿,费用也有变化,男方因经济条件不好,无法满足女方要求,导致双方生活各方面受到影响,想问一下我应该怎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男方的权益,谢谢

离婚 2023-01-07 2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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