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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我我公司总部在江苏,十堰是分公司,现在我所在部门,总部说要撤销,已经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已工作2年2个月,公司说现在只能转销售岗,或者协商离职,可是我现在怀孕一个多月了,如果协商赔偿,除了N+1的赔偿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三期”工资,就是孕期,产期,哺乳期。亦或者应该怎么去要求赔偿?烦请告知,谢谢!

其他 2020-07-19 1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您现在可以先与公司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详细情况您可以继续与我说明,这样能更好维护您的权益,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可以要求赔偿三期相关费用
  • 你只能要求支付赔偿金或转岗,不能要求三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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