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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找律师处理工伤的事,

其他 2020-10-25 17:0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是否已经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 你好,处理工伤先认定工伤
  •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处理办法流程:
      一、工伤申报、处理程序
      1、发生轻伤事故,工伤者应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在工伤表格内要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工伤事故登记表》应于二天内交安环部。
      2、发生重伤事故,发生事故部门必须当即报于安环部,安环部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召集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的措施。伤者或委托者应及时、如实地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
      3、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由公司主管领导及安环部协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如实地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
      4、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部门要会同安环部等部门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和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拍照及记明有关数据,并绘制现场示意图,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消除现场。
      5、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内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最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工伤索赔。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要相符);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仪检(CT、MRI、B超、X光等)报告;
      5、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开户帐号的印鉴卡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无住院无伙食补助的不需要提供)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工伤补偿待遇申领(只有评到等级才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张,4R寸的伤残彩照1张;
      4、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 你好,你伤势恢复情况如何?是否已经基本恢复好了?工伤流程一般是先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伤情稳定之后找律师咨询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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