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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亲戚聚餐,饭后男事主老婆要求男事主送女孩会家,在回家过程中女孩要求去玩,暂不回家,后来发展到开了房间发生性关系.但期间男没有实施手段使女和他发声关系,先女告男事主,并要赔偿20万.请律师帮我解答如何处罚.-----------假如证实男是被诱惑的,男不知道女是否成年,双方同意发生关系,女满14岁但没有成年,最高怎么处罚,最低又怎么处罚.谢谢急------------希望回复我邮件

刑事辩护 2009-06-13 10: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知现在公安有没有立案侦查,因发生关系时女孩年满十四岁,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男的强迫的,则不构成强奸罪,如果构成,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女孩未成年,是加重情节。女孩索要20万,不会得到支持,最多可以得到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不会太多,而且只能单独民事诉讼才能等到支持。若还有疑问,可以电话再咨询或者加QQ 咨询。
  • 如果是完全自愿的,已满15周岁的女孩,不构成强奸
  • 如果超过14周岁,且没有违背女孩意愿,不是强奸,如果采用强制手段也涉嫌强奸,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如果明知女孩不满14岁,男方行为就是强奸,5年以上刑期是免不了得;但是如果超过14周岁,且没有违背女孩意愿,不是强奸,如果采用强制手段也涉嫌强奸。如有需要欢迎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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