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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7月26日入厂,填写了一张履历表,其中一条问是否同意缴社会保险,我填写了同意。通过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后与这家韩资企业签约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单位规定请假就没有满勤奖,所以一直没时间去办保险关系。这个月初单位要求在11月内保险关系转入。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并让我们按照他们所说写下保证,大致内容:因我们个人原因保险不能办来是我们个人原因,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月内办不来自动离职。谁想到去办保险时我才听说我享有的4050的优惠政策如果转入单位后,这个单位倒闭了我就不能在享有这个政策了。我担心单位倒闭不想转。现在还欠我一个月的工资。这样情况单位让我主动要求解除合同并写辞职报告合理合法吗?我能否得到一点补偿吗?

其他 2011-12-03 08: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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