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一名解放军士官,因在家乡的妻子虐待我的父母,现在要离婚。我们有一个2岁的女儿一直由妻子带着,离婚后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让妻子抚养我改怎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我现在的津贴是每月2300元。谢谢!

离婚 2009-06-13 1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你妻子虐待家庭成员,你就能够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由你妻子抚养孩子,你需要承担一部分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满意请采纳!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女方抚养。抚养费按你工资的20%--30%给付。如果以后情况发生变化,你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 孩子抚养费最多不超过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并要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家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