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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武汉江夏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民事调解书。这是2013年9月22日法院判决的,现在我去办理不动产过户办不了,房产部门需要我提供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我现在能否到法院申请办理协助执行通知书,过期了吗?

调解 2020-07-20 15: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的,带上法院的判决到执行庭办理,您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吗?请您具体和我说明一下可以吗,这里沟通不方便且效率低,建议您与我详谈,我会尽力帮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帮到您。
  • 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的生效证明及移送执行表,以及原被告基本身份证明在一审法院立执行案件,法院立案后会分到具体的办案法官手中,后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后会采取执行措施。
  •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 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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