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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车险出险后车子拖回4S店修理,事故现场交警判我方全责,只是两车受损严重,无人员伤亡。请问需要责任方前期垫付维修车辆费用吗?

其他 2020-07-21 14: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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