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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未婚男士,跟一个已婚人士开酒店了,然后他老公去酒店查我,然后说要告我,还说公聊还是私聊,公聊他就要人来抓我,私聊要我赔偿他的精神损失费10万元。这个要我怎么做,谢谢各位大律师

调解 2023-01-07 0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否对婚外情提起精神损失费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有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婚外情的,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您好,你没有构成违法,不要害怕。
  • 你好!不用担心,只要双方是自愿的,那就让他去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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