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将我的情况归诉如下: 我生于1957年,01年批准,02年告之职工某国营企业破产,02年该新企业发“安置补偿代金劵”,卖工龄没领工龄钱,80年在新旧企业工作至今,02年4月在新企业承包停车场给其交管理费,两保只交个人部分给企业,07年1月1日起合同没签,继续工作和交管理费,但要我交两保企业和个人部分,说内部承包,与其脱离了关系 注:1980年至2001年,国营企业破产,工龄21年 2001年至今(09年)在新企业工作,工龄8年, 1980年至2009年没间断地在该新旧企业工作,共计工龄29年,至今不和我签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这样做是否会失去工作,补偿金合计不知多少,能帮估算一下吗? 有人说南充侵权太多,政府要保一方平安,劳动法无用,律师不敢或不愿为其辩护,他们尝试过,所以我想向你们咨询,心头有数,权衡利病,打官司很难,百姓赢了官司输了钱或失利更多,是有的,在南充我昨年去问过一些律师,都含糊其辞,今年无意中发现法律快车,找到救星,了解了许多维权知识,受益菲浅,衷心感谢你们,辛苦了!

仲裁 2009-06-19 08: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企业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说明你们一直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企业给11个月的双倍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已经是视为与企业签定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请咨询当地律师或电话联系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