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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单位与学校合作,将我派到学校医务室作为护士工作,但现单位由于疫情经济原因面临破产无法续签与学校合同,因此校方已找到第三方机构但同时希望我们继续在学校工作。 因此我们通过面试,第三方单位希望与我们签合同继续在本岗位工作。 现在的问题是:我的现单位说我们已经有第三方接收,相当于给我们安排了工作,因此无论我愿不愿意都不同意与我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 我想问一下,这样合法吗?我接受新单位和不接受新单位,现在的单位是否都应该协议解除合同并赔偿呢?毕竟新单位是学校找的,与我现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啊

其他 2020-07-28 15: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 您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你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应聘第三方机构的时候有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呢?
  • 您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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