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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老公刚换工作,是第三方检测仪表公司(厦门),偶尔会出差,之前没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转正3000元+业绩4%抽成。6月1号去上班的,当月就出差江苏了,说考核过了才转正。7月初又出差宁德。之前说是有餐补的,一天20元。今天刚发工资,我看了他公司发的工资表,平时补贴10元,出差那几天补贴30元(他问老员工说正常出差补贴是100元),说试用期人员补贴减半?这个属于正常合法吗?正常来说不是应该补贴不管什么职位的员工都是一样的补贴吗。他们也没有高温费,第三方公司就是他们要跑到别人公司检测仪表。

其他 2023-01-06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人员补贴减半?可以协议
  • 法律分析: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不服就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 要求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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