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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影楼定了婚纱照,交定金的时候,销售诱导我们交了全款,交完款,给回来的收据上有写违约赔付总套餐百分之三十的消息,当时没注意到这个,他们也没跟我说这么重要的一条消息.我们交完钱回去的路上越想越不对劲,就要求他们退款,觉得是黑店.谁知道影楼说不给退,要退的话必须扣百分之三十的总套餐费用.我现在怎样才能退回全款呢?

消费者维权 2020-10-24 02: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退回。方不方便把收据给我看看,这个条款有没有加粗加黑等等做特别标示?没有的话您可以主张改收据无效的,您还有什么疑问或者要补充的可以进一步说明,我了解之后告诉您怎么去做,主页有我的号码,这是不收费的,希望能够帮助您。
    【追问】没有特别标示,只有是在另一个条款上加了下划线,另一个条款大概说的是销售口说的任何承诺无效,一切以合同为准
  •   主要视合同的履行情况而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当合同一方违约,并且存在违约金和定金时,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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