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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于2019年12月4号购买了平安E生保2020,当时我姐有告知业务员自己有子宫肌瘤术后和高血压,业务员说填写保单时如实告知,能通过就行。然后我姐在业务员的指导下如实填写了保单,然后保单生效,我姐支付了1236元。今年6月份,我姐不幸检查出浸润性乳腺癌,于7月6日将第一次手术和第一次化疗的费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平安保险公司于7月27日下午电话通知我姐,第一次的费用理赔之后,已于7月10日起与我姐解除合同,理由是我姐没有如实告知高血压三级。关键是当时没有人问到是高血压几级啊!更为奇怪的是,当时我姐明明就告知了子宫肌瘤术后和高血压,但是现在电子保单上面就只有子宫肌瘤术后,而高血压一项已经没有了。请问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

其他 2020-07-30 11: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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