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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14栋的二楼店面,与旁边15栋二楼商铺的走廊是连着的,就是两家店面中间的墙体有一条隔开的缝隙。我是在本栋楼的楼梯边,我与物业谈了有关楼梯间里楼梯台阶面的广告使用权,交了金额租下来了,现在15栋业主在我这边的楼梯台阶上贴满广告,她说她也交了公摊,她就能用。这是允许的吗?

其他 2020-08-02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小区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你好,楼梯属于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共有部分。这是指专有部分以外的建筑物的其他部分。包括三部分(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等;(2)共用部分,如楼梯、走廊、电梯、自来水管、贮水塔、消防设备、大门等;(3)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如各楼层间的楼板(天花板、地板)、左右房屋之间的隔墙等。
  • 关于小区物权,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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