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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请问结婚半年我感到性格不合适,而且感觉就像被欺骗了一样,他们村里有俩处院子,婚前说好的我们结婚以后给我们一处,过户的,后来他们说什么过不了,而且取了媳妇也不给迁户,说什么没钱,最后也没给我们过,反而写的他弟的名字,而且性格也不合适,想离婚男方还和我要彩礼钱,我该怎么办?越来越过得心累了,请问我离婚应该退还彩礼吗?而且我们没有共同财产,,都是婚前买的,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 2020-08-03 16: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婚姻法规定,结婚领证以后并共同生活,彩礼是不予退还的,至于你所说的赔偿问题,男方没有过错,法律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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